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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

发布时间:2022-06-13 07:26:25 阅读: 来源:电气石厂家
2011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1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:2011-06-10文章来源:高考资讯网作者:编辑员

2011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

一、学院基本情况

学院全称: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

办学类型:公办 政法类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

办学层次:专科

部标代码:13813

办学地址:四川省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

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2004年4月在原四川省警官学校基础上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、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政法类普通高等职业学院。学生毕业成绩合格,颁发教育部认可的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。

二、招生计划

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、学校招生简章、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。

三、录取规则

1、政治上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,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遵纪守法,勤奋学习。

2、报考我院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(1989年8月31日后出生),未婚。

3、除法律事务专业外,其余各专业女生招收比例占招生总数的20%。

4、我院外语课程教学统一安排为英语,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。

5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,除执行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外,考生还应符合我院体检要求:

(1)男生身高不低于1.68米,体重不低于50公斤;女生身高不低于1.58米,体重不低于45公斤;身体匀称。

(2)双眼裸视视力不低于4.7(做手术达到均可),无色弱、色盲。

(3)五官端正,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;两耳无重听;无口吃;无各种残疾;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。

(4)无传染病。

6、凡愿就读我院的考生,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,并在专科批次二段一志愿栏内填报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。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,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前提下,对后续志愿考生,根据省招委划定的高职(专科)录取控制线和招生计划,依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,择优录取。

7、奖、贷、助学措施。学院设有国家助学贷款、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及校级奖学金、助学金等激励机制,奖励优秀学生,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。

四、收费标准

2011年新生收费,我院严格按照省教育厅、省财政厅、省物价局(2004)118号文件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收费,文科专业学费3700元/年·生,理科专业学费4100元/年·生。

五、招生咨询方式

联系电话:(0838)2501823、2503811 传真:0838—2501823

邮政编码:618000

网址:http://www. sjpopc.net E-MAIL:scjyzhaoban@163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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